野生动物属于大自然,不是人类的宠物。
因行动管制期,动物主人回乡去,却把其“宠物”留下,差点被饿死。
这是发生在诗巫,猕猴的主人因生病而回乡去,却把自己饲养的宠物留在原处,让它自生自灭。
所幸附近有人发现并通知砂森林企业机构来协助。目前,这只猕猴已收留在安全地方。
有关当局指出,在野行动物保护法令下,猕猴(Macaca fascicularisis)是属于受保护动物,任何人如被发现拥有或售卖受保护动物﹐倘若罪名成立﹐将被判监禁1年及罚款1万令吉。
若有发现受保护动物需要被拯救的,请立刻联络砂森林企业机构热线:古晋(016-8565564/019-8859996),诗巫(019-8883561),民都鲁(019-8223449/019-8332737)和美里(019-8290994/018-9799778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