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两天争议不断的这个修宪法案今天通过了,“州内居留者“的定义也清楚了。
这个修宪法案并不是卖砂。还未修宪之前的法案为,只要是“砂拉越居留者”就可以担任州议员,引起误解,因此砂旅游、艺术及文化部长Abdul Karim提议赋予“砂拉越居留者”更清楚的意义。所以日前才提呈修宪。
会引起反弹也是因为GPS政府解释到不清楚,导致GPS的议员也提出了质疑,才会被议长宣布展延。
今天阐明之后,三读通过。
今后谁有资格竞选砂拉越州议员?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)年龄满18岁的砂拉越人
2)在砂拉越出生者,或父母其中一人在砂拉越出生
3)在砂拉越外州出生,但父母其中一人是砂拉越人
经过修改,Abdul Karim再次提呈法案,更全面诠释“州内居留者“定义。虽然受到反对党9名议员反对,还是获得三读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