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砂沙不是Negeri是Wilayah”,然后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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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了那么久,首相确定给了砂拉越和沙巴“Wilayah”地位,详情还没有,这是我们要的吗?

砂拉越是“Wilayah”或“Region”而不是“Negeri”,中文到底是怎样?

有人翻出字典指地位没变,有人拿出吉隆坡、纳闽、布城以“Wilayah Persekutuan”联想砂拉越也是由联邦政府直接管辖。

一切没有宪法支撑,就只是空谈。而且,我们可以回到MA63的平等地位吗?

1)首相口头上宣称砂拉越是Wilayah,首相署没有发出正式公告,FINAS大马电影发展局的信件被流传,就能拍板定案吗?

2)没有内阁讨论,没有修宪通过。最高元首1月颁布紧急状态,至今国会从未召开。相信国会会在8月紧急状态解除后才召开,届时也才能提呈将砂拉越恢复成平等地位的修宪议题。在那之前,根据原有的宪法,砂拉越仍然是Negeri。

3)实权呢?如果也仅仅是改称呼,那意义也是不大的。更重要的焦点还是实质的权力下放/恢复,我们是完全恢复成1963年建国契约的状态,还是重新定位?砂沙的议席分配会有三分一吗?砂拉越的海域会从3海里恢复成12海里吗?石油天然气税收又如何呢?

还有很多人讨论说砂拉越是Wilayah之后,西马以后是不是叫Wilayah Malaya?

为什么除了称呼我们不能讨论得更远?正是因为当权者也只是给了一个“名字”。这个课题在继续延烧的当儿,也希望三方(联邦、砂、沙)对彼此关系能有一个更深入的探讨,做出有突破性的实际行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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