怡怡报导
【吉隆坡23日讯】前首相Najib的上诉案闹了几天,结果出炉,维持原罪,原判的7项罪名成立,要坐12年牢。
即起入狱。
联邦五司是从8月15至26日期间的9天审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SRC贪污案。8月15日开审后,纳吉的律师团要求提呈新证据,并提出94个理由应该判纳吉无罪。
8月16日,纳吉申请展延上诉案,遭到联邦法院驳回。
之后郑宝德申请退出纳吉的律师团,但遭到五司拒绝。后来,纳吉还“炒”了再益依布拉欣的律师团。
今天,纳吉要求五司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退审,因为他认为大法官的丈夫对他有偏见,会影响她的判决。但纳吉的要求被驳回。
同时,郑宝德要求在上个月被解雇的资深律师沙菲宜协助他辩护,现身法庭的沙菲宜则以衣着问题和文件没准备好为由,要求展延到明天陈词。
在法院看来,纳吉和律师团的种种拖延行为就像一场闹剧,而做出严厉拒绝。
于是在今天纳吉站上了被告栏,宣读10页的声明,恳求五司再展延2个月聆审上诉案。念完声明后,就是等待判决了。
不过最后,联邦法院还是判他上诉失败,罪名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