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马女子海外生的孩子,自动获得大马国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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怡怡报导

【吉隆坡9日讯】只要父母其中一人是大马人,他们的孩子即便在海外出生,都会自动拥有大马国籍。

这是今天吉隆坡高庭做出的宣判,有人说,这是男女平等的一步,也符合人道精神。

记得是去年年底,当时的内政部副部长表示,大马女子和外籍男子结婚后,生下的孩子未必会自动成为大马公民,以避免孩子拥有双重国籍。这番话当时引起了热议。

大马人权委员会(SUHAKAM)认为这是充满歧视的言论,也促请政府完善我们这方面的宪法。

根据联邦宪法第14条文,大马籍父亲与外籍配偶在国外出生的孩子,将自动成为大马公民。

但大马籍女子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生的孩子,必须根据联邦宪法第15条文,申请公民权,而且程序复杂。

今天高庭的裁决,是针对一个非政府组织和6名母亲寻求数项宣告性救济时,判决大马女性海外生子也拥有公民权。

法庭认为,除了“父亲”字眼之外,也应该把宪法的诠释包含母亲,因联邦宪法第14条文,必须与联邦宪法第8(2)条文同读,即禁止性别歧视。

法庭也解说,司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更改政策,而是须适用于现在的法律,也维护联邦宪法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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